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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须知
北京种业协会入会须知
北京种业协会
2020-07-29

 

一、北京种业协会的入会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种子工作及相关行业管理、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宣传、服务等工作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和个体劳动者,承认和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境外相关人士及机构承认和遵守协会章程者,也可申请加入,成为本协会名誉会员。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

(一)单位会员:各级种子管理站(局)、种子协(学)会,与种子科研、教学、生产、经营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有关学术性群众团体。

(二)个人会员:在农业系统种子行业管理相关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一定专业技术的种子工作者及相关人士。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种子及与种子相关的产业中有一定影响。

 

二、单位会员入会程序

(一)申请单位根据《章程》规定的条件,向协会提出申请;

(二)填写《北京种业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三)涉农企业需要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市场准入产品所需的有关证明复印件;

(四)社会科技团体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将有关材料及申请表报送协会秘书处,协会秘书处初审合格后报理事会审批;

(六)缴纳当年单位会员会费;

(七)颁发单位会员证书或牌匾。

 

三、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一)根据《章程》规定的条件,填写《北京种子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二)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大1寸或2寸)两张;

(三)将《申请表》、照片及当届个人会员会费交报协会秘书处;

(四)协会秘书处初审合格后报理事会会议批准;

(五)颁发个人会员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入会

(一)个人被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未了结者;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三)企业处于破产整顿期间的;

(四)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者。

 

五、会员的权利

(一)具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贸易洽谈、博览会、展览、展示会、研讨会、交流会等有关活动;

(三)对协会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获得本协会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优先在协会刊物上发表论文、发布科研成果和产品信息;

(五)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外培训考察、交流及相关活动;

(六)有权要求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有权要求协会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其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执行协会决议;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声誉,促进协会事业发展;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有关事宜;

(四)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五)按照注册登记,按规定缴纳会费。

 

电话:01082105308/5309

手机:13501348195(微信同)

邮箱:bjzzxh2017@163.com

入会联系人:潘女士

 

 备注:入会需要提供:申请表、营业执照、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